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记者石文)备受关注的婚姻法修正草案,今天上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再次审议。这次提请审议的婚姻法修正草案在两个月前初审的基础上又做了一些修改。内容涉及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问题、离婚财产的分割等人们关心的诸多问题。对“这次《婚姻法》修改会提高法定婚龄”和“新《婚姻法》将限制离婚”的传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予以否认。
对“包二奶”等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如何处罚,是婚姻法修改中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建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重婚的规定范围较窄,应当对哪些属于重婚加以具体化,扩大认定重婚罪的范围。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广东等地多次召开座谈会和论证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昂然在汇报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时说,较为一致的意见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情况比较复杂,应当通过法律、党纪、政纪、道德、教育等多种手段、多种渠道予以遏制。对属于重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重婚和虽然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导致离婚的,应当加重其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为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在草案的基础上,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关于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问题,草案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增加规定“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同居关系”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我国每年有逾1000万对青年走入婚姻的殿堂,但是每年也有约120万对男女告别他们的婚姻生活。一段时间内,一些群众以为新《婚姻法》将增加对离婚的限制,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突击离婚的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说,从现在《婚姻法修正案》的规定来看,这次完善离婚条件和财产的分割,都是从现行的司法事件中归纳出来的,也就是说,所谓修改部分或者叫增加部分,基本上都是参考已在使用的司法解释,没有增加新的限制条款。
《婚姻法》修改之际,很多人关注新《婚姻法》会不会对结婚年龄作出调整。胡康生说:“有些地方传言这次《婚姻法》修改是否会提高法定婚龄,引起了一些地方突击结婚,但是实际上修正案草案对于法定婚龄并没有修改,还是保持了现在《婚姻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